各有關學院:
為推進“西部之光”計劃的輻射面和受眾面,加快我省青年科技人才培養,省科技廳與中國科學院蘭州分院簽訂《“西部之光”人才培養引進計劃合作協議》,聯合實施“西部之光”人才培養計劃“西部青年學者”A類(地方)項目。
根據《中國科學院蘭州分院關于2020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養計劃立項工作的通知》要求,省科技廳于近期組織2020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養引進計劃“西部青年學者”A類(地方)項目的遴選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范圍
在省屬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及部分具備基礎研究能力的企事業單位中,重點支持我省優秀青年人才及其團隊開展體現區域特色的基礎研究或應用基礎研究工作。
二、申請條件及要求
1.各單位擇優推薦項目,同一研究領域、同一單位原則上只推薦1項(不受理個人申報);重點組織國家、省級重點實驗室申報;優先推薦與中科院所屬單位開展合作并對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具有明顯推動和預期促進作用的人才和項目。
2.申請人應為本單位正式職工并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青年學者,年齡為40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在我省已連續工作3年(含)以上。
3.申請人與中國科學院所屬單位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研究項目應符合所在單位學科布局和發展方向。
4.具有較強的創新發展潛質和團隊組織能力,有主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或其他國家級項目(課題)的經歷,近5年發表論文不少于5篇,代表作論文不少于3篇。
5.已主持省杰出青年基金項目及更高層次人才項目的不再推薦;在研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的不再申報;執行省級科技計劃中存在應結未結項目情況的不予受理。
三、申報材料
1.申請人填寫《中國科學院“西部青年學者”申請表》(附件1)、《2020年蘭州片“西部之光”項目評審簡表》(附件3)、《中國科學院“西部青年學者”項目信息匯總表》(附件2)。
四、推薦程序
1.各單位組織遴選后,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蓋章,于9月26日12:00前將《中國科學院“西部青年學者”申請表》(A4打印及電子版)一式6份、《2020年蘭州片“西部之光”項目評審簡表》(A3打印及電子版)一式26份報科學研究院(2號樓310室),并同時提交《中國科學院“西部青年學者”項目信息匯總表》(電子版),逾期將不予受理。
2.省科技廳對申報材料審核受理后,按照研究領域組織中央在甘單位有關專家,以會評方式對申報項目進行評議并提出推薦意見。
3.依據專家評議結果和推薦意見,考慮研究領域布局和單位分布平衡,省科技廳擇優推薦項目12個,于10月10日前報送中科院蘭州分院納入“西部青年學者”A類項目統一立項評審。省科技廳將及時通知推薦項目申請人作好答辯評審準備。
4.中科院蘭州分院擬于10月中旬(具體時間由中科院蘭州分院另行通知)組織“西部之光”人才計劃“西部青年學者”A類項目的集中答辯評審,最終確定10項。
聯系人:張國鼎 0931-7971144
附件: